




近日,安徽证监局连发两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安徽誉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总经理欧阳明分别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据公开信息显示,安徽誉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三项违规情形:一是未及时更新管理人从业人员信息;二是内控制度执行、基金管理方面未恪尽职守,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三是未妥善保存私募基金相关资料。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安徽誉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要求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同时,欧阳明作为誉华投资的董事长、总经理,未谨慎勤勉履行相关职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据天眼查显示,安徽誉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
来源:安徽证监局、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