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异地就医!六安市医保局最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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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异地就医!六安市医保局最新发布

为方便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享受便捷的医保报销服务,特制作本“明白纸”。请您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前认真阅读,知晓相关政策。

一、哪些人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分为两大类:

(一)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特别提醒: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时,属于非急诊抢救且未办理转诊手续的临时自行外出就医情形,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可直接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码)结算。

二、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一)办理渠道

线上办理(推荐):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皖事通APP、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

线下办理:到参保地医保服务窗口办理

(二)备案材料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就医地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就医地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任选其一、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异地工作劳动合同任选其一、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

特别提醒: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供在参保地以外的地区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仅在就医地短期居住、居住时长不足6个月的相关证明不能作为有效佐证材料。

4.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材料、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

5.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三)办理时限

通过网络服务平台申请的,医保经办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结果。

现场申请的,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不符合条件的,一并告知理由。

(四)备案有效期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原则上长期有效。转诊转院人员、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为1年。

三、医保报销待遇怎么算?

(一)普通住院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已备案):

在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保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标准。

2.已办理转诊手续人员和急诊抢救人员:

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省内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下降5个百分点;跨省异地就医职工报销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下降10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为60%。

3.未办理转诊手续的自行外出就医人员:

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省内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下降15个百分点;跨省异地就医职工报销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下降20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为50%。

(二)普通门诊

职工医保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在备案地就医可享受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待遇。

(三)门诊慢性病

省内异地就医:门诊慢性病均可联网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目前已有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10种门诊慢特病实现跨省直接结算。

四、重要提醒:关于“承诺制”备案

(一)什么是承诺制备案?

如果您符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条件,但暂时无法提供备案材料,可以通过签署《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个人承诺书》的方式先行办理备案。

(二)承诺制备案有三种情形,待遇大不同:

1.情形一:出院结算前补齐材料

在异地就医费用医保结算前补齐备案材料的,按照“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同本地就医标准,不提高起付线,不降低报销比例。

2.情形二:自费出院后补齐材料

确持有异地长期居住认定材料,且就医时间在该材料的有效期内,但因故未能在出院结算前补齐的,可先自费结算出院,补齐备案材料后,回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医保手工报销,按照“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同本地就医标准。

3.情形三:未能补齐材料

在异地就医费用医保结算前未能补齐备案材料的,按照“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享受医保报销待遇——提高起付线,降低报销比。

五、咨询电话

市本级职工:0564-3390003、0564-3376076

金安区:0564-5150550

裕安区:0564-5150721

叶集区:0564-6489166

霍邱县:0564-2717216、2717256、2717390

金寨县:0564-7356873、7060039

霍山县:0564-5032653

舒城县:0564-8662403、8688512

六安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业务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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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六安市医疗保障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