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天长法院执行110接到线索上门,担保人崇某拿出离婚证,一口拒绝偿还前夫的借款,现场和前夫对峙,场面一度十分僵持。

案件始末
早在2019年,崇某前夫王某因工程周转,向他人借款30万元,崇某作为妻子,在借条上以担保人身份签字。
借款到期后王某迟迟无法全额还本付息,出借人多次催讨无果,将二人起诉至法院。经过法院调解,双方约定分期还款,可二人依旧没有按时履约,出借人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期间双方曾达成和解协议,王某偿还部分欠款后,还剩余5万元始终拖欠未结清。
7月2日,执行干警根据线索找到担保人崇某,没想到崇某以早已离婚为由,坚称自己不用承担还款责任,还立刻打电话叫来前夫王某当面理论。
王某到场后态度强硬,直言自己身无分文,一分钱都不会还,执行工作瞬间陷入僵局。
法官释法,当事人当场结清欠款
执行干警没有立刻采取强制措施,将两人分开分别沟通劝导。
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崇某:夫妻离婚只能解除婚姻关系,不能免除你当初签字确认的连带担保责任,只要借条上有你的签名,债务就一直有效。如果持续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会被列入失信名单、面临罚款,甚至被司法拘留。
同时也严肃告诫王某,刻意逃避、抗拒执行只会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听完法律讲解,崇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认知误区,主动拿出5万元,当场转账还给出借人,这起拖了多年的民间借贷纠纷顺利办结。

法官普法提醒
在这里也要提醒所有市民:担保签字千万不能随意!
一旦自愿作为担保人在借条签字,就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婚姻关系解除、双方离婚,都无法抹去担保义务,不能成为逃避债务的借口。
不要抱有 “离婚就能不用还债” 的侥幸心理,随意为他人担保,最后很可能要自己承担巨额欠款,得不偿失。
来源:我的长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