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万货款迟迟要不回!安徽一法院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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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货款迟迟要不回!安徽一法院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做生意最怕货款、售后两头难:供货商急着回款周转,进货商家又担心付清全款后产品出问题没人兜底。近日,天长市人民法院就调解了一起充电器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各有难处互不让步,法官创新推出 “还款绑定质保期” 调解方案,一次性解决双方顾虑。

案情回顾:40万供货对账,十几万尾款迟迟要不回

徐某长期给李某经营的电动车配件门店供应充电器,2025年6月双方完成对账,李某出具了一张40万余元的欠条。

后续李某先后归还13万元货款,又退回价值7.7万元的滞销充电器货物,抵扣完毕后仍有十几万货款没有结清。徐某多次上门、电话催款,李某始终拖延,无奈之下徐某只能向天长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李某主动提出愿意调解,但心里一直有个心结:这批充电器还在质保期限内,如果现在一次性把尾款全部付清,后续产品出现质量故障,供货商很可能不再配合售后维修、退换,自己的经营损失无从弥补。

反观原告徐某,长期垫资供货,资金周转压力巨大,一心希望尽快收回全部欠款,缓解经营压力。

一边急回款,一边忧质保,双方各持立场,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法官巧破局:分期付款绑定质保期限,双方当场达成协议

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催促被告一次性付清货款,而是多次核对交易单据、梳理往来账目,分别给双方释法明理:

根据买卖合同相关规定,支付货款是买方主要合同义务,不能以不确定的未来质量问题无限期拖欠款项;同时也充分体谅个体商户的经营难处,认可李某对产品质保的合理担忧。

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法官提出全新调解思路:将分期付款时间节点和充电器质保期限挂钩。

经双方反复协商确认,最终核定剩余未付货款合计17万余元,达成统一调解方案:

签订调解协议当日,李某当场现金支付首期货款10万元;

剩余7.2万元尾款,推迟至充电器质保到期日 2026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

协议签署完成后,李某当场交付10万元现金给徐某,这起僵持许久的买卖合同纠纷当场实质性化解,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认可。

法官普法解读

此次调解方案精准化解了 “付清货款” 和 “产品质保” 的核心矛盾:

对供货商徐某而言,当庭拿到大部分欠款,大幅缓解资金压力,剩余尾款也约定了明确支付时间,债权有法律保障;

对经营者李某来说,质保期满前无需结清全部尾款,若质保期内充电器出现质量问题,可正常主张质量抗辩,售后权益不受损失。

一份调解协议兼顾买卖双方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和经营实际需求双向平衡。

本地商户提醒

天长不少经营电动车配件、五金批发的商户,日常都会遇到货款拖欠、售后质保纠纷。在此提醒各位生意人:

交易时留存好对账单、欠条、供货记录、质保约定等书面凭证,发生纠纷可作为维权依据;

签订供货、买卖协议时,可提前约定分期付款、质保与尾款挂钩等条款,提前规避后续扯皮;

产生货款、质量纠纷不要恶性拖延、对立,可主动寻求法院调解,柔性方案能最大限度减少双方经营损耗。

来源:我的长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