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汽管道超期未检!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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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汽管道超期未检!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被罚

蒸汽管道超期未检!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被罚

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蒸汽管道超期未检,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被处以罚款1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巢市监处罚(2026)79号。

蒸汽管道超期未检!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被罚

据公开处罚信息显示,2026年4月1日,根据检查方案,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对当事人经营地实施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地锅炉房内发现一条正在使用的蒸汽管道共377m,直径159mm、108mm,当事人现场提供一份压力管道监督检验报告,监督检验起止日期:2020年9月27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管道已超期未检。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的规定,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该企业作出以下处罚:罚款1万元。

据天眼查显示,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宗旨和业务范围是“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和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及政策,面向社会开展医疗、预防、保健、救护和康复工作;以临床为依托,开展医学教学和科研工作;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7条;开庭公告28条,立案信息2条。

来源:信用安徽、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