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使用1名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泾县云岭镇中心卫生院和泾县榔桥镇中心卫生院均被处以罚款0.3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分是宣泾卫医罚(2026)3号,宣泾卫医罚(2026)4号。

据公开处罚信息显示,泾县云岭镇中心卫生院该单位2026年5月7-9日使用1名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注射用阿奇霉素)处方3张的行为违反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泾县榔桥镇中心卫生院2026年6月2日使用1名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注射用头孢哌朝钠舒巴坦)处方1张的行为违反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泾县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对单位作出以下处罚:
1.警告;
2.罚款0.3万元。
据天眼查显示,泾县云岭镇中心卫生院 (曾用名:泾县云岭中心卫生院) ,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以公共卫生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重点加强产科、儿科、急诊科等服务功能,改变服务模式,深入农村社区、家庭、学校,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协助县级卫生机构开展对一般乡镇卫生院及分院、门诊部、医疗点的技术指导工作”。
泾县榔桥镇中心卫生院,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医疗与护理,预防保健,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合作医疗组织与管理,卫生技术人员培训”。
来源:信用安徽、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