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阜阳市临泉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查获一起吸食新型列管物质“替来他明”的案件。
7月9日,民警在日常工作中获取线索,辖区居民肖某涉嫌吸食含有“替来他明”成分的电子烟,民警现场查获电子烟杆1个及已吸食完的烟弹1个,并使用专用试剂对肖某尿液进行检测,发现肖某尿液“替来他明”阳性反应。

7月14日,临泉县公安局依法对肖某作出行政拘留14日的处罚,并依法收缴全部涉案物品。

延伸阅读
6月17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将替来他明等16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警方提醒
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要提高警惕,切勿因好奇、猎奇、侥幸心理尝试所谓“上头电子烟”“上头烟弹”等不明产品。凡非法吸食、买卖、运输、制造国家列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
来源:临泉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