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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池州市总工会发布

2026年全市工会金秋助学活动工作方案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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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持续巩固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成果,精准落实金秋助学工作,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难、就业难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2026年金秋助学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金秋助学对象

1.在我市范围内参加2026年高考(含专升本)被高校(含高职、大专,下同)录取的困难职工(含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下同)子女。

2.工会建档在册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二、金秋助学条件

(一)符合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

职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因子女上学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家庭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家庭刚性支出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职工家庭,且没有不予救助情形的。

测算方法为:(职工家庭年度可支配收入-因困支出)÷12÷家庭共同生活人口≤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

因学费用,每生每年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超出1万元按照实际提供的单据计算(学费和住宿费)。

(二)其他类型困难职工家庭

不符合工会系统困难职工建档标准,但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在高校就读子女。此类职工家庭主要包括:

1.因非个人意愿下岗失业、家庭收入水平明显偏低、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2.本人或家庭成员因遭受各类灾害、罹患重病或突发意外等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

3.关停并转等困难企业中,因停发、减发工资而导致生活相对困难的职工。

4.因工伤或职业病致残的职工和因公牺牲职工的家属;因重大疾病手术、住院的职工。

以家庭实际困难程度作为主要判定依据。家庭年度可支配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学、突发意外等刚性必要支出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

测算方法:(职工家庭年度可支配收入-家庭刚性因困支出)÷12÷家庭共同生活人口≤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

三、金秋助学主要内容

1.入学帮扶:提供资金帮扶,帮助符合帮扶对象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解决学费问题。重点帮扶建档在册的困难职工家庭在校生和2026年新入学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2.岗位实践:提供实践岗位,帮助在高校就读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解决社会实践问题。重点是全市各级工会提供不超过40个勤工俭学岗位,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勤工俭学活动。

四、金秋助学救助程序

(一)线下申报

1.申报程序:

市直(含江南产业集中区、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下同)职工申报:

申请救助的困难职工向本人所在单位工会进行申报。

2008年以前破产、改制的原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职工原则上向原单位留守处申报;留守处已经解散的,可以直接向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申报。

所在单位工会调查核实情况,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盖章确认,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的各基层工会需报上级工会审核盖章,由上级工会汇总后统一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初审后,报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救助对象。

各县(区)、九华山风景区职工申报程序由各地自行规定。

2.申报材料:

已在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系统中建档的困难职工,提供申报材料1、5、6、7。

2026年新申报的困难职工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困难职工建档帮扶申请表》(附件1,单位工会走访调查后签署意见并盖章);原企业留守处已撤销的,由所在社区工会走访调查后签署意见并盖章。

其他类型困难职工填写《安徽省工会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申请表》(附件2)。

2.填写《困难职工档案表》(附件3);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在读学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4.大病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复印件(有则提供,没有则无需提供)、近12个月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就诊查询表(个人就诊台账)》。无法提供《个人就诊台账》的,请提供医疗发票复印件(复印清晰);

5.收入证明(已成年家庭成员均需全部提供);

申请人及其配偶、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在职职工的,提供本人自提交申请前连续12个月的银行流水证明(不可以单独选“工资”项打印,银行流水要全部打印);采取现金形式发放的,请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提供本单位或本部门完整的月发放工资表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财务公章。

申请人及其配偶、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自由职业者或灵活就业人员的,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工会或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安排人员进行走访调查,在《困难职工建档帮扶申请表》中填报清楚;

已退休的家庭成员,提供退休金银行工资流水;

6.职工本人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需开通金融功能);

7.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附件4);

8.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各县(区)、九华山风景区职工申报材料由各地自行规定。

(二)线上申报

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并下载职工之家APP,手机号登录职工之家APP后,在主页面点击困难帮扶,进入困难帮扶界面,点击申请困难职工(立即申请),填写申请信息,点击提交。

五、金秋助学标准

1.符合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入学,助学金标准按照《安徽省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深度困难职工家庭,7500元/年。相对困难职工家庭,6000元/年;

2.生活困难但不符合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优先考虑入学新生),助学金发放标准为不超过3000元/人;

3.参加勤工俭学达到1个月(含节假日、双休日在内)的高校学生,按照3000元/人/月进行补贴;不足1个月的按100元/天的标准根据实际天数计算核发补贴。市总工会、各县区工会为学生购买不低于10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勤工俭学顺利进行。

六、不予救助的情形

根据《安徽省工会困难职工建档帮扶实施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帮扶: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或自费出国(境)留学的,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阶段的高收费私立学校(不含优录免费生),以及大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高收费私立学校由各市结合实际确定。

3.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情况,提供明显虚假证明资料的;拒绝配合调查核查,致使无法核实家庭实际经济状况的;家庭成员在就业年龄段内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故意采取其他规避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存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高消费行为。

4.其它经集体研究不宜建档的情况。

七、时间安排

原则上请各单位工会于2026年8月20日前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高职类院校,截止时间可延迟至9月下旬。

各县(区)、九华山职工申报截止时间由各地工会自行规定。

八、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各级工会要将本次金秋助学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结合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深入一线走访慰问困难职工,详细了解并协助解决职工困难和问题,把党中央的温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关心以及各级工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帮扶送到职工群众中去。

2.迅速行动。各基层工会认真做好困难职工及其子女上学情况摸底调查工作。要主动与教育部门协调配合,联系学校、困难职工家庭开展普遍调查。畅通职工自主申报渠道,引导职工通过职工之家APP等自行申报,打通服务职工的最后一公里。

3.广泛宣传。全市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工会服务职工阵地,以滚动字幕、案例宣讲等形式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工作,把金秋助学政策详细解读给职工,让广大职工群众知晓。要大力宣传工会助学活动的意义,在全社会营造工会助学活动的良好氛围。

4.严格管理。各级工会要统一标准,严格资金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申请、审核、公示、发放等流程,全面落实助学金、就业补贴等资金银行卡发放,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将工会助学金数额、工会组织的关心问候等告知困难职工,让困难职工家庭可感可知。要加强档案管理,对建档在册困难职工家庭的助学金发放要及时录入到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

所有金秋助学相关活动都要轻车简从,切实减轻基层和职工群众的负担。遇到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市总工会。各县(区)总工会、九华山工会于9月8日将活动总结报送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联系人:纪程林,联系电话:0566-2044151,邮箱:247772496@qq.com。

来源:池州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