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据“信用滁州”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安徽省瀚辰生态建设有限公司被全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处以罚款11.442354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全发改公管﹝2026﹞3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安徽省瀚辰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参与了北沿江高铁全椒大墅站交通枢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椒县管坝街道道路改造工程)的投标,该项目于2026年6月9日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价:21864370.60元),当事人为中标单位。当事人于6月16日出具弃标函,相关机关于6月18日立案调查,全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当事人发出询问通知书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公告告知,当事人均未能按期接受询问。因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以及《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2025年版)》的相关规定,结合你公司无正当理由弃标、造成项目公共利益受损等违法情节,综合考量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全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对该企业作出以下处罚:罚款11.442354万元。
天眼查显示,安徽省瀚辰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曾用名:安徽同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是一家以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1条;立案信息1条。
来源:信用滁州、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