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安徽一液化气站被处以罚款10万元
安徽
安徽 > 资讯 > 正文

偷税!安徽一液化气站被处以罚款10万元

偷税!安徽一液化气站被处以罚款10万元

近日,据“信用铜陵”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枞阳县会宫液化气站被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税务局处以罚款10.30053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铜税稽罚﹝2026﹞27号。

偷税!安徽一液化气站被处以罚款10万元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该单位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违法行为类型属于偷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税务局决定对该企业作出以下处罚:罚款10.300535万元。

天眼查显示,枞阳县会宫液化气站,成立于2003年,位于安徽省铜陵市,是一家以从事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为主的企业。

来源:信用铜陵、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