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据“信用安庆”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怀宁县洪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被国家税务总局怀宁县税务局处以罚款2.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怀税罚﹝2026﹞1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该企业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以及《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16条规定:“编造虚假计税依据金额超过五十万元的,或者五年内二次及以上违反本条规定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国家税务总局怀宁县税务局决定对该企业作出以下处罚:罚款2.5万元。
天眼查显示,怀宁县洪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位于安徽省安庆市,是一家以从事农业为主的企业。
来源:信用安庆、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