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企业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年度许可排放量限值被罚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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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企业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年度许可排放量限值被罚20万

近日,据“信用滁州”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年度许可排放量限值,安徽修一制药有限公司被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处以罚款2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滁环﹝天﹞罚﹝2026﹞13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该公司《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化学需氧量许可年排放量限值为9.0912吨,经查,2025年你公司化学需氧量实际年排放量为13.134吨,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年度许可排放量限值。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企业作出以下处罚:罚款20万元。

天眼查显示,安徽修一制药有限公司 (曾用名:安徽和一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4年,位于安徽省滁州市,是一家以从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开庭公告1条。

来源:信用滁州、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