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一企业因安全生产建设工程项目类违法被罚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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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一企业因安全生产建设工程项目类违法被罚10万元

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安全生产建设工程项目类违法,青阳县五洲矿业有限公司被青阳县应急管理局处以罚款1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青)应急罚﹝2026﹞K-2-1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2026年5月19日,青阳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青阳县五洲矿业有限公司开展2季度执法检查时,发现该矿山在基建过程中,+458m中段开拓运输大巷和已施工的+458m沿脉巷与安全设施设计不符。属于安全生产建设工程项目类违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两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青阳县应急管理局决定对该企业作出以下处罚:罚款10万元。

天眼查显示,青阳县五洲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位于安徽省池州市,是一家以从事非金属矿采选业为主的企业。

来源:信用安徽、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