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815,证券简称:交建股份)近日发布诉讼进展公告,公司与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已获重审二审终审判决。根据判决结果,被告需向公司支付工程款2425.28万元及利息,但公司表示目前尚无法判断该判决对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公告显示,该案最初由交建股份于2024年5月提起诉讼。2025年5月,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5499.07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并赔偿工期延误损失270.39万元。后因被告陆续支付部分款项,重审一审法院于2026年4月将工程款金额调整为3200.11万元及利息。
此次重审二审法院进一步作出改判,撤销了重审一审判决的第二项内容,将工程款支付金额变更为2425.28万元及利息,并驳回了交建股份的其他诉讼请求。该判决为终审判决,目前处于待履行状态。
来源:上市公司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