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怀远县公开竞聘省示范高中副校长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省示范高中领导班子建设,选优配强学校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开竞聘省示范高中副校长公告如下:
一、竞聘职位
我县省示范高中副校长3名。
二、竞聘条件
1.基本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专业能力突出,熟悉高中教育管理工作,具备扎实的教育教学功底、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工作实绩显著,长期深耕教育教学一线,教学教研成效突出;师德品行优良,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于律己,廉洁从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团结协作意识强;身心素质良好,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具备良好的履职能力和职业素养。
2.资格条件。
(1)竞聘人员应为我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职称条件: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3)学历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教师资格条件:高中教师资格。
(5)现任职务条件:我县高中学校(含职业技术学校)中层副职及以上干部;我县省、市示范高中学校具备三年及以上班主任或学科(教研)组长或年级负责人经历的教师;2021年9月以来,连续在省示范高中学校从教的优秀教师。以上条件满足之一即可。
上述条件中的“优秀教师”是指曾获得以下荣誉之一者:1.近三年来年度考核至少获得一次优秀等次的;2.近五年来受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及以上表彰表扬的;3.获市级以上(含市级)“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名师”“名班主任”等称号以及获得省、市优质课比赛三等奖及以上的。
(6)年龄条件:原则上应在1981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3.不得竞聘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竞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怀远县教育局十楼1001室
报名材料:《怀远县公开竞聘省示范高中副校长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任职文件、学历、职称、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所有材料提供原件核验、复印件存档。
(二)资格审查
对照竞聘条件,对竞聘报名人员组织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列为竞聘对象。资格审查贯穿竞聘全过程,任一环节核查不合格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报名人数与竞聘岗位数比例不低于10:1,低于上述比例的,核减相应竞聘岗位计划数。
(三)竞聘方式
竞聘包括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主要考察竞聘人员的教育政策法规知识、学校管理能力等相关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面试人选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与实际竞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为5: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现场演说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演说时间、答辩时间均不超过10分钟。演说、答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演说分×40%+答辩分×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3.成绩合成。竞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根据竞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与实际的岗位竞聘计划数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差额确定拟考察对象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竞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答辩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竞聘人员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
按程序确定考察对象,并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聘任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任用人选,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办理聘任手续。其他考察对象纳入教育系统后备干部库,后续根据岗位空缺及人岗适宜情况统筹考虑使用。
咨询电话:8025732 8212186
监督电话:8219229 8212178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怀远县公开竞聘省示范高中副校长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8月1日
附件:
怀远县公开竞聘省示范高中副校长报名登记表

扫码查看 下载使用
来源:怀教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