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下室杀人”“剁的稀巴烂,都分不清是男是女”……这些耸人听闻的言论竟是凭空捏造!
7月27日,岳西县网民胡某某在一个200余人的微信群内,散布“某商场地下室杀人”等虚假信息,渲染“头七都过了”“没有监控、找不到凶手”等恐怖细节。该谣言迅速引发群内热议,造成市民恐慌,严重扰乱了网络公共秩序。



经岳西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全面核查,该商场从未发生所谓“地下室碎尸”案件,相关内容纯属捏造。
7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胡某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普法:法律红线不可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若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郑重提醒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应依法上网、理性发言,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恶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绝不姑息。
让我们携手共建清朗网络空间,以真实、理性的声音,守护公共安全与社会稳定。
来源:岳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