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企业因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被处以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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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企业因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被处以罚款10万元

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含山县汇龙钙业有限公司被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处以罚款1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马环(含)罚﹝2026﹞5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企业作出以下处罚:罚款10万元。

天眼查显示,含山县汇龙钙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是一家以从事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为主的企业。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开庭公告2条。

来源:信用安徽、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