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芜湖城管”刚刚发布的消息:8月1日起,芜湖市城市管理局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联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人行道、绿化带机动车违停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主次干道、商圈周边、小区出入口、学校医院周边及背街小巷等违停高发区域。
据了解,此次整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芜湖市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芜湖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芜湖市城市管理条例》规定:
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处所占绿地面积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损坏城市树木花草或者绿化设施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此外,未在规定地点停放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一百元罚款,并可以依法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停放非机动车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警告;非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改正的,可以依法将该非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停放。
未及时清理违法停放的共享单车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芜湖市城管局与公安交管支队成立市级工作专班,各区城管局与交警大队为成员单位,实行城管、交警联动执法,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交”协同机制,实现问题发现、登记告知、核查处置、处罚办结全流程闭环管理。
专项整治结束后,相关措施将转入常态化巡查整治。
来源:芜湖城管、芜湖市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