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运输处置建筑垃圾!芜湖最新公布四起典型案例
安徽
安徽 > 资讯 > 正文

违规运输处置建筑垃圾!芜湖最新公布四起典型案例

关于公布芜湖市2026年建筑垃圾违规运输

处置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的通告

为整治建筑垃圾处置乱象,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行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筑牢生态环保和城市管理防线,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现对四起建筑垃圾违规典型案例予以通告,望从事建筑垃圾运输行业的有关企业及个人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住建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安全规范作业。

案例一

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案

基本案情:2026年4月10日,鸠江区城管局经巡查发现,刘某某在鸠江区二坝镇月异路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的规定,鸠江区城管局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依据住建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鸠江区城管局对刘某某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该案违法处置的建筑垃圾已责令违法当事人清理处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项及芜湖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适用行政拘留案件的意见》,当事人刘某某违法行为已达到行政拘留条件。鸠江公安分局接到鸠江区城管局移送案件后,依法对刘某某行政拘留。

案例二

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基本案情:2026年1月27日,经开区城管局经巡查发现,“莫森泰克西侧箱涵及配套道路工程”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该项目施工单位林耘建设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的规定,经开区城管局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法对林耘建设有限公司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

造成环境污染案

基本案情:2026年3月3日,无为市城管局经巡查发现,合肥宏飞建筑拆除工程有限公司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该公司行为涉嫌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无为市城管局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对合肥宏飞建筑拆除工程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该案办结。

案例四

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案

基本案情:2026年5月16日,经开区城管局经巡查发现,芜湖强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在承接凤鸣高中建设项目建筑垃圾运输中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该公司行为涉嫌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开区城管局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芜湖强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于5月7日在九华北路凤鸣高中施工地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已被经开区城管局处以人民币10000元罚款。因其再次实施同一违法行为,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芜湖强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从重处罚,依法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该案办结。

芜湖市城市管理局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3日

来源:芜湖市城市管理局、芜湖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