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河北发展: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唐鹏凯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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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河北发展: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唐鹏凯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蚌埠河北发展: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唐鹏凯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蚌埠河北新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告称,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唐鹏凯因未履行(2025)皖0303民初667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依据(2026)皖0303执恢457号限制消费令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执行标的为2580万元,系公司为安徽盛世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所致。公司表示正与债权人、债务人协商和解,该事项暂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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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市公司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