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存在明显可见烟度而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蚌埠泽宸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被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处以罚款2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16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蚌环(怀)罚(2026)33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该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对皖M9X661车辆和2026年3月5日对皖C82988车辆进行环检过程中存在明显可见烟度而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的问题;根据蚌埠市公安局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所《关于商请核查我市部分机动车异地环检异常情况的函》反馈皖S54368车辆在外地检验未通过后换至该公司检验通过的问题线索,蚌埠市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6月8日对该公司现场进行补充调查,经调查,通过调取该公司环检过程视频监控回放录像发现除线索反馈的皖S54368车辆于2026年4月24日在该公司环检过程中存在明显可见烟度而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另外还发现皖CBK918、川S36M55两辆车辆分别于2026年5月21日、2026年5月12日在该公司环检过程中存在明显可见烟度而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的问题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依法通过计量认证,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实现检验数据实时共享。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其负责人对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的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的规定,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作出以下处罚:罚款人民币2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16万元。
企查查显示,蚌埠泽宸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11-15,法定代表人为张艳,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凤翔路3号,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
来源:信用安徽、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