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内卷式”竞争专刊!蚌埠市监管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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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内卷式”竞争专刊!蚌埠市监管局通报

蚌埠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6“守护消费”铁拳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整治“内卷式”竞争专刊)

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聚焦儿童用品、产品质量、农资、计量、过度包装等领域,严厉打击以次充好、劣质低价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商品过度包装,全力维护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蚌埠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蚌山区妤玥服装店销售未经认证且冒用认证标志的“拼豆”玩具案

2026年6月18日,蚌埠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蚌山区妤玥服装店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等多重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产品,罚没合计1198.22元的行政处罚。

2026年4月27日,蚌埠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儿童用品专项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售“迷你电熨斗”外包装标注CCC认证标志,但经查询该证书已于2026年4月18日被撤销;在售“DIY手作拼豆密码合集箱”外包装声称“非玩具”,箱内图鉴却标注“DIY益智玩具,适用年龄8岁以上”,且在玩具区销售。经向发证机构协查确认证书撤销且产品与获证型号不符。当事人将实质为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玩具套装以“非玩具”名义销售规避监管;套装内含直连220V市电加热件,违反国家玩具标准中额定电压不应超过24V和可触及表面温升不得使人烫伤的规定,且该产品认证证书撤销后仍标注CCC标志继续销售。其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八条、第十三条第二款及《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蚌埠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第四十九条及《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罚。

网红玩具常以“非玩具”“14岁以上”等字样,试图规避强制性产品认证及玩具安全标准监管。本案对以“非玩具”名义逃避监管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有效警示广大经营者,以虚假标注手段规避法定义务,不仅不能免责,还将面临多重法律责任的追究。

二、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蚌埠高新区鑫鑫文具店销售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案

2026年6月12日,蚌埠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蚌埠高新区鑫鑫文具店销售产品标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改正。

2026年6月8日,蚌埠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蚌埠市高新区鑫鑫文具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待售“娜塔莎黑娃”10个。经查,当事人系校园周边售卖学生文具的经营主体,涉案产品系从拼 多 多网店“喵哆啦Zz”购进上述产品。经核查,涉案产品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属于“三无”产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蚌埠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涉案产品已经销毁。

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校园周边重点领域、精准整治网红问题玩具、全方位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本案紧盯校园周边重点业态,严厉查处向小学生销售三无、未认证问题玩具的违法行为,从流通源头阻断风险产品流入校园。

三、蚌埠市固镇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盛某某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回收黄金案

2026年7月28日,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盛某某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回收黄金的违法行为,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固镇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2026年6月14日,根据投诉举报,固镇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盛某某使用的电子天平进行送检。经无锡市计量测试院检测,该电子称存在复位功能并加装有遥控模块。经查,当事人使用具备遥控作弊功能的电子天平开展交易。交易过程中隐瞒可以人为篡改重量的事实,通过遥控器人为降低称重数值,使消费者按照虚假重量售出金饰,造成财产损失。当事人主观上明知该天平存在作弊功能,以非法占有差价为目的,虚构计量事实骗取财物。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因涉案金额较大,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固镇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办。

查处鬼秤能够有效防范缺斤短两的消费欺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防止劣币驱逐良币。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捍卫计量法规权威,打击作弊秤黑色产业链。

四、蚌埠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蚌埠市新能罐车罐体检测检验服务有限公司伪造变造计量校准证书案

2026年5月6日,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蚌埠市新能罐车罐体检测检验服务有限公司伪造、变造计量校准证书和检定证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8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6年3月2日,根据检查线索,蚌埠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蚌埠市新能罐车罐体检测检验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查获标识为蚌埠市计量测试研究所的伪造、变造校准证书和检定证书打印件3份。经查,该公司为规避合作方核验,通过翻拍、软件篡改方式,伪造、变造了5份涉及关键检测设备的计量证书,并将其用于罐车罐体的定期检验工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罚。

罐车罐体检测检验直接关系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计量器具的准确可靠是保障检验结果公正、科学的基础。伪造、变造计量证书的行为,严重破坏了计量溯源体系,埋下了重大安全隐患。

五、蚌埠市五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五河县跃昌农资门市部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料案

2026年2月3日,五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五河县跃昌农资门市部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料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罚款5.94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5年10月15日,五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的美国嘉吉牌复合肥料进行抽样检查,经检验,该样品总养分(N+P2O5+K2O)、有效磷含量(P2O5)的质量分数两个项目不合格。经查,当事人购进美国嘉吉牌复合肥料200袋,进货价格为120元/袋,销售价格为135元/袋,货值金额共计2700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五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农资是农业生产的重要根基,化肥质量直接关系农户增收、粮食安全与群众切身利益。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常态化执法管控,倒逼农资经营者规范经营,保障广大农户用上安全可靠的化肥与各类农资,不断净化农资经营环境,稳定农资市场秩序。

六、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蚌埠市淮上区欣鑫餐饮店销售(经营活动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一次性发泡餐具案

2026年5月29日,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蚌埠市淮上区欣鑫餐饮店销售(经营活动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一次性发泡餐具,作出没收违法餐具,罚款500元行政处罚。

2026年4月1日,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长方形带盖的一次性发泡餐具,用作餐饮服务打包食品使用。经清点,一共有360个餐盒,当事人当场未能提供上述一次性塑料盒相关进销货票据、供货商或生产商的《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材质报告及检验合格报告。经查,当事人使用一次性发泡餐具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蚌埠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查处餐饮服务业使用淘汰类发泡餐具案件,是落实“禁塑”部署、全链条治理“白色污染”的关键一环。劣质餐具在高温油脂下易析出有害物质,严重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

七、蚌埠市市场监管局纠正蚌埠市蚌山区利隐礼品店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行为

2026年6月9日,蚌埠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纠正蚌埠市蚌山区利隐礼品店销售茶叶礼盒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违法行为。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安吉白茶礼盒,净含量210g(42g×5罐),经现场合规性测算,包装空隙率为46.4%,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有关“单件净含量>30g≤50g,包装空隙率≤40%”的规定要求,属于过度包装商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蚌埠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现场将上述商品下架处理。

部分商家依靠豪华包装、过度堆砌包装材料抬高商品溢价,不以产品本身品质作为核心竞争力,反而通过包装“溢价”抢占市场份额,形成“重包装、轻品质”的不良行业风气。市场监管部门主动排查、纠正过度包装违规行为,通过执法手段整治行业乱象,严厉打击靠过度包装牟利的违规经营模式,能够有效破除行业不正当竞争壁垒。

来源: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