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芜湖市交通运输局2026年8月10日发布《关于我市2026年度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相关事项的通告》,因资金规模及使用进度具体情况,对相关补贴政策进行调整。
1.在2026年1月1日至8月10日(含)期间已完成报废更新的车辆(报废货车认定以《机动车报废回收证明》开具日期为准,新增购置货车以车辆注册登记日期为准),按照“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有序开展补贴申报。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申请仅报废和报废并更新国六货车补贴的车主或企业,需要在8月21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后续将不再受理。
2.有意申报补贴但尚未获得报废回收证明的车主或企业,请谨慎办理车辆报废及注销手续。8月10日后自行报废、注销车辆的,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
3.报废并更新新能源货车业务暂不受此时间限制,仍可按照“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申报补贴。
根据通告文件信息,基本可以确认,8月10日后报废更新低排放货车将无法获得补贴。
此次调整距离政策发布刚刚过去20天。

芜湖市交通运输局2026年7月21日发布的《关于芜湖市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相关事宜的公告》,此项补贴申领范围及时间为:
1.支持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更新为低排放货车(优先支持电动货车)。
2.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政策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相关申报材料日期均应在该政策实施期内。
4.报废车辆应在2026年6月30日(含)前登记在车辆所有人名下。
5.补贴资金“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来源:芜湖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