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龚乃勤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淮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龚乃勤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淮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龚乃勤利用担任皖北煤电集团总工程师、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恒源煤电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安徽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