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江苏一高新技术企业在安徽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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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江苏一高新技术企业在安徽被罚

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在施工中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案,江苏中路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被罚8.177163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皖交综罚﹝2026﹞1000017号。

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江苏一高新技术企业在安徽被罚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江苏中路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在施工中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案,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对此,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江苏一高新技术企业在安徽被罚

天眼查显示,江苏中路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曾用名:江苏中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9年,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是一家以从事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为主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3条;开庭公告16条,立案信息10条。

来源:信用安徽、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