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宿州市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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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宿州市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犯罪线索

宿州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犯罪线索的通告。

线索征集范围

1.收购、屠宰、加工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除外),非法买卖、伪造、变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违规使用“瘦肉精”、注水注药、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犯罪线索;

2.商超、便利店、农贸市场、农村小超市、流动摊贩等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走私冻肉、假冒伪劣、山寨食品等违法犯罪线索;

3.未经许可或备案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的黑作坊、黑窝点;生产加工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使用其他肉或劣质原料冒充牛羊肉;小作坊非法生产“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犯罪线索;

4.在食品生产加工中非法添加禁用有毒有害物质(如福尔马林浸泡、非法使用亚硝酸盐);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超标等违法犯罪线索;

5.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窝点线索;不按规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等违法犯罪线索;

6.其他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

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一)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和相关行业“潜规则”,举报时请尽可能提供详细的时间、地点、违法犯罪事实材料。

(二)检举、揭发、提供的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有明确的举报对象,举报违法犯罪事实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构或者夸大,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三)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障线索提供者的各项权利,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依照有关办法给予奖励。

线索举报方式

举 报 电 话:0557-110

互 联 网 邮 箱:szsslgafj@163.com

举报信邮寄单位:宿州市公安局环食药支队(宿州市埇桥区南关街道瑞安路30号)

来源:宿州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