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生产致病性微生物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满园食品厂被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为芜市监市罚〔2026〕11-43号。

公开信息显示,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从轻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86元,上缴国库;
2.没收召回的涉案食品“节节糕”18.6斤;
3.罚款人民币20000元,上缴国库。
天眼查显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满园食品厂,成立于2022年,位于安徽省芜湖市,是一家以从事农副食品加工业为主的企业。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天眼风险信息3条。

据“美亚风鸟”信息显示,该食品厂共有两条历史行政处罚信息。
2024年1月23日,因生产销售不合格“玉带糕”10箱共100公斤,被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1,罚款1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80元;3,没收召回的涉案食品20斤。
2022年12月8日,因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苏式冰糖月饼)和采购食品添加剂未查验产品合格证明,被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1,警告;2,没收不合格食品4袋;3,没收违法所得142元;4,罚款人民币5000元。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