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
该中心结合我市实际
出台6条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
明确将装修自住住房等纳入提取范围
并要求加强数字化智能化建设
实现全国范围内缴存记录互信互认
推动异地贷款便捷高效办理
一是开展房屋装修提取。缴存人及配偶自2025年1月1日起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房屋装修,按照每平方米1500元的标准核定,最高不超过20万元,进一步减轻家庭住房消费支出压力,满足群众对改善居住品质的需求。
二是支持购买车位(库)提取。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并购买同一小区具有独立产权的车位(库)的,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按发票金额核定,推动住房消费链条延伸,提升居住便利性和生活品质。
三是推行代际互助购房提取。缴存人家庭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汇聚家庭合力,帮助青年群体和刚需群体减轻购房资金压力。
四是阶段性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缴存人及配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时参照首套房政策执行(不含“商转公”贷款),政策有效期一年,合理降低群众购房门槛和融资成本,精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五是提高“好房子”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本市购买符合“好房子”认定标准的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提高20万元,引导住房消费向高品质住宅升级,助力“好房子”建设,推动住房供给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
六是全面放开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全国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享受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落实全国缴存记录互信互认要求,实现缴存信息异地互认、贷款业务异地通办,更大范围便利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安居,吸引人才来阜创新创业。
来源:阜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