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过期、标签不合规的医疗器械,安徽一医院被罚没1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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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过期、标签不合规的医疗器械,安徽一医院被罚没19.2万元

使用过期、标签不合规的医疗器械,安徽一医院被罚没19.2万元

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使用的光子治疗仪(型号Carnation-86C)标签不合规,及使用超过期限的1台光子治疗仪(型号智瑞ZR-RHA),五河县中医院被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9.2万。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五市监处罚﹝2026﹞384号。

使用过期、标签不合规的医疗器械,安徽一医院被罚没19.2万元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

违法事实一:当事人于2014年10月27日以120000.00元的价格从合肥医星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购进光子治疗仪1台(型号Carnation-86C),标签标注:编号:C86C14800299,生产日期:2014年9月,注册号:粤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260118号,制造商:深圳普门科技有限公司。该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标签未标注使用期限。2025年10月21日蚌埠市医疗保障局交叉互查检查时,该医疗器械存放于外二科中医综合治疗室,2026年6月9日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时该台医疗器械放在外二科16号病房,处于通电正常诊疗使用状态。该设备购置年限较早,原始合格证、外包装资料已遗失,无法补齐产品使用期限相关资料。

违法事实二:当事人于2019年11月19日以92000.00元的价格从河南达康耐尔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购进光子治疗仪1台(型号智瑞ZR-RHA),标签标注:编号:P001-190601/005,生产日期:2019年6月27日,注册号:苏械注准20162260649,制造商:南京智瑞测控设备有限公司,使用年限5年,该设备已失效。2025年10月21日蚌埠市医疗保障局交叉互查检查时,该医疗器械存放于外二科中医综合治疗室,因科室原不合格器械存放区域被杂物堆满,不具备隔离存放条件,当事人将该过期医疗器械与在用合格理疗设备混放于外二科中医综合治疗室内,未张贴停止使用标志,未放置于不合格库(区)内。设备到期后,科室仍间歇性投入临床使用,平均三至四个月使用一次。

依据《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对应2024年12月6日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该条第二项规定第(二)项。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及《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该院作出以下处罚: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1台光子治疗仪(型号智瑞ZR-RHA);

2、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元)。

天眼查显示,五河县中医院,位于安徽省蚌埠市,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医疗与护理中医内科妇科肝病科儿科推拿针灸科西医泌尿外科普外科骨科五官科眼科医学检验科放射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2条;涉诉关系6条,开庭公告6条,立案信息1条。

来源:信用安徽、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