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8681m²集体土地15年!安徽芜湖一高新技术企业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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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8681m²集体土地15年!安徽芜湖一高新技术企业被罚

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繁昌县大象陶瓷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7.481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繁自然资规罚字﹝2026﹞15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该公司未经批准于2011年3月占用荻港镇潘冲村集体土地8681平方米,建设房屋、水泥硬化地面及堆场等,2011年8月已建成。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版)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属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对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版)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1版)第四十二条,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对繁昌县大象陶瓷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罚:

1、退还土地;

2、没收非法建设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3、罚款7.481万元。

天眼查显示,繁昌县大象陶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位于安徽省芜湖市,是一家以从事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为主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9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900万人民币。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开庭公告2条。

繁昌县大象陶瓷有限公司隶属于安徽大象集团,以陶瓦的研发与制造为核心业务,公司旗下的毛家山硅质原料矿曾在2023年纳入安徽省首批省级绿色矿山名录库。

来源:信用安徽、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