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安徽马钢张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被处罚款12.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六﹞应急罚﹝2026﹞矿山-10号。

2026年5月12日至5月13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对安徽马钢张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检查,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
1.-480m水平斜坡道掘进工作面回风出口处一氧化碳传感器距顶板大于0.3m、距巷壁小于0.2m,数据未上传监控室;二氧化氮传感器距巷壁小于0.2m,未设置报警限值;
2.矿通风、开拓系统图于2026年3月1日更新,图纸上未标记在建-480m水平斜坡道工程;
3.查监测监控系统,-385m1#斜坡道风速传感器自2026年5月3日至检查时显示下限报警,矿未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4.现场检查发现,1#副井尾绳防扭结保护装置损坏;
5.-480m水平斜坡道局部锚网、喷浆支护区域,未开展锚杆拉拔、扭矩检测,未检查喷浆厚度和强度;
6.-480m斜坡道本机号639的电话存在故障。
相关抽查检查发现问题清单于5月29日交办至六安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检查人员立即下达现场检查记录和责令整改指令书,并对其中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7.7.9条、《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范》第4.9条《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4.1.10条、《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范》第9.4条、《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7.7.9条、《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4.8.13条、《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2.7.7条的规定、《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信联络系统建设规范》第4.3条的规定。
对此,六安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第一百零二条,对安徽马钢张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作出人民币12.5万元(大写壹拾贰万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天眼查显示,安徽马钢张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位于安徽省六安市,是一家以从事黑色金属矿采选业为主的企业。股权穿透显示,该公司是马钢集团成员。安徽马钢张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由安徽马钢矿业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马钢矿业”)全资控股的国有企业。马钢矿业是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来源:信用安徽、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