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当事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和不具备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的单位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活动,六安市五棵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351696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合)文综罚字﹝2026﹞66号。

当事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发行权,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及参照《安徽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第三部分序号1的裁量基准。 当事人不具备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活动,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及参照《安徽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第二部分序号6的裁量基准。
据此,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对该企业作出相应处罚。
天眼查显示,六安市五棵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位于安徽省六安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
来源:信用安徽、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