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铜陵市德旺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被处以罚款1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枞城(建设)罚决字(2026)第15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2026年6月20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对当事人下辖的双龙充装站开展燃气安全督导检查,发现该充装站存在多项安全生产违规问题。其中,核心重大事故隐患为:燃气厂站内气瓶库未安装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同时存在值班室报警装置参数设置不规范、氮气瓶软管设施不符合要求、作业区域堆放非生产杂物、钢瓶超高堆放等多项安全隐患问题。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五项、《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五项的规定.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枞阳县城市管理局决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
天眼查信息显示,铜陵市德旺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5年,位于安徽省铜陵市,是一家以从事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为主的企业。
来源:天眼查、信用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