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占地,凤阳县皇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38.59794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凤自然林罚决字(2026)第7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凤阳县皇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份,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灵山—木屐山矿区8号段玻璃用石英岩矿外围修建过运输道路,改变林地用途和非法占地。1、经安徽新国地不动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测绘,涉案土地占用林地1654.7平方米(折合面积为2.48亩),占用其他农用地3164.82平方米(折合面积为4.75亩)。2、依据国土三调数据,占用林地地类为乔木林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决定对该企业作出以下处罚:
1、现责令凤阳县皇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90日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构属物;
3、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1654.7×42×1=69497.4),即罚款69497.4元并处非法占用其他农用地罚款(3164.82×100=316482元),即罚款316482元,合计罚款385979.4元。
天眼查显示,凤阳县皇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位于安徽省滁州市,是一家以从事建筑安装业为主的企业。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天眼风险信息193条;还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3条;涉诉关系26条,开庭公告4条,立案信息2条。
来源:信用安徽、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