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企业因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被处以罚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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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企业因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被处以罚款20万元

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安徽乐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2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滁环(明)罚(2026)7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该公司年拆解12000吨废旧通讯设备项目,主要从事电子废物拆解,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类别,排污许可分类管理类别为简化管理,应当申领排污许可证。经查,该公司2026年6月12日项目开始投产,已实施排放污染物的行为,7月9日检查时你公司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

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款,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企业作出以下处罚:罚款20万元。

天眼查显示,安徽乐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位于安徽省滁州市,是一家以从事研究和试验发展为主的企业。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天眼风险信息1条。

来源:信用安徽、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