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家庭出现大额消费会取消资格吗?安徽省民政厅权威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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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家庭出现大额消费会取消资格吗?安徽省民政厅权威解答

近日,江西赣州低保家庭女生赴港观看演唱会触发低保动态监测预警一事引发网络热议。哪些行为会触发监测预警、低保资格调整遵循什么原则,成为大众关心的话题。记者就此专访安徽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相关负责人,解读低保政策,回应公众关切。

问:1.安徽低保认定核心看哪几项条件?

安徽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根据现行的《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23〕41号)第四条规定: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确认程序,可以获得低保。根据第十七条规定:对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残疾、因病、因学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必要的就业成本等,可以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按规定适当扣减,具体扣减方法、扣减封顶线等由市级民政部门研究确定。根据第二十一条规定: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通过家庭用水、用电、燃气、通讯等日常生活费用支出,以及是否存在高收费学校就读(含入托、出国留学)、出国旅游等情况,对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辅助评估。

综合来看,低保认定主要看申请人家庭的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支出和家庭财产等情况。

问:2.低保金一般能有多少钱?

安徽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第十八条规定: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由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按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可以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实际差额发放,也可以分档定额发放。

《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第二十六条规定:低保金应按照最新核定的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的实际差额确定并按月发放。基本计算公式为:家庭月低保金=(当地月低保标准-家庭月人均收入)×保障人数。对根据申请家庭困难程度和人员情况,采取分档等其他方式计算的应及时开展复核并调整到位。第二十七条规定:对按户保障的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对象,根据当地实际,其本人可以增发一定数额的低保金,原则上不低于其家庭人均低保金标准的10%。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增发条件的对象,不重复享受。

比如:张三每个月收入2000元,妻子重度残疾无收入,2个未成年孩子正在上学,家庭月人均收入500元,当地的低保标准是800元,则每人可获得低保金300元。张三一家4人被确认为低保对象后,全家每月会获得300×4=1200元差额补助。同时,为重残妻子和2个未成年孩子按照10%增发每人每月30元,所以张三全家每月一共可以领取的低保金就是(300×4)+(30×3)=1290元。

这些钱政府会通过代发银行直接发到低保对象的个人账户。由于每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城乡之间也略有差异,全省各地的低保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以上标准只是举例,具体标准可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问:3.低保资格多久启动一次核查,什么情况下会退出低保?

安徽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根据《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第三十一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低保家庭开展定期核查。对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较为稳定的家庭,每年核查1次;对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应当每半年核查1次。核查期内经济状况没有明显变化的,不再调整低保金额度。

如果家庭经济状况好转超过当地低保标准,会按规定退出低保保障范围。另外,低保家庭成员死亡后,应当自其死亡之日起3个月内对其家庭状况进行核查,并办理完成低保金增发、减发、停发等相关手续。

问:4.低保家庭成员花自己劳动所得,出现大额享受型消费,在安徽政策框架下,会触发怎样的复核流程?

安徽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已经获得社会救助的对象,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收入、财产等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社会救助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财产等状况定期进行核查,或者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抽查。

目前,我省也有动态核查的规定。我省社会救助管理部门间持续推进数据共享,建立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并设置了监测预警指标。触发预警指标后,根据风险级别会自动生成红黄蓝预警信息,工作人员可以通过系统对预警信息进行核查处置。比如像这种出现大额享受型消费的情况,当地会对该户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复核,重新核算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如发现不再符合低保条件,将按程序动态退出。

问:5.对低保认定结果有异议,老百姓有什么救济途径?

安徽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在审核确认过程中有异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重新组织调查或者开展民主评议,可采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集体决策机制。调查或者民主评议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重新提出审核确认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确认同意,同时确定救助金额,发放低保证或确认通知书,并从作出确认同意决定之日下月起发放低保金。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确认同意,并应当在作出决定3个工作日内,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种是审核确认完成后有异议。目前我们持续强化救助服务热线公布工作,省民政厅在门户网站上专门设置“安徽省各地社会救助服务热线”栏目,公开部省市县四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同时部署市县各级民政部门通过门户网站(没有门户网站的,通过本部门的有关官方宣传渠道)、村(社区)通过社会救助长期末端公示栏,向社会长期公布涉及本地区的部省市县四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号码,受理咨询、举报和投诉,接受社会和群众对低保审核确认工作的监督。

来源:大皖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