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超12万元!安徽一企业因未取得许可证擅自施工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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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超12万元!安徽一企业因未取得许可证擅自施工被通报

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安庆市晓春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12.641622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枞城(建设)罚决字(2026)第12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该企业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于2014年4月在枞阳县会宫镇晓春村陶四组建设枞阳县会宫镇晓春生态园项目(枞阳竹湖假日酒店主体建设项目、酒店装饰项目),建筑面积7233平方米,建设工程总价(已完工部分)8427747.84元,其施工行为一直持续至今仍未改正。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枞阳县城市管理局决定对该企业作出以下处罚:罚款12.641622万元。

天眼查显示,安庆市晓春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曾用名:安庆市晓春生态养殖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9年,位于安徽省铜陵市,是一家以从事渔业为主的企业。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天眼风险信息85条;还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2条;涉诉关系6条,开庭公告5条,立案信息1条。

来源:信用安徽、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