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合肥市人民政府
关于9·18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02
宣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为增强全市广大市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提高对防空警报信号的识别和认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规定,市政府定于2026年9月18日上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9月18日上午9时18分至9时33分。
二、信号规定
(一)预先警报(9时18分至21分):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9时24分至27分):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9时30分至33分):连续鸣3分钟。
三、注意事项
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确保防空警报试鸣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告
宣城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1日
03
滁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试鸣防空警报信号通告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市民国防观念和国防意识,检验我市防空警报报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市政府定于2026年9月18日在全市组织实施试鸣防空警报信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6年9月18日上午09:18—09:33。
二、试鸣范围
滁州市全市范围内。
三、试鸣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试鸣预先警报信号:上午09:18,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长3分钟;
试鸣空袭警报信号:上午09:24,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长3分钟;
试鸣解除警报信号:上午09:30,连续长鸣3分钟。
各单位在试鸣防空警报信号前做好通告的宣传与发布。
届时,滁州市广播电台、应急广播同步试鸣防空警报信号。请广大人民群众保持镇静,维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产生活秩序。
2026年9月3日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合肥市人民政府、宣城市人民政府、滁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