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生产的每日坚果(E款)(生产日期:2026年03月27日)、盐焗牙签瓜子(生产日期2026年03月30日)经检验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合肥易尔佳食品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8.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2394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东市监处罚﹝2026﹞318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当事人生产的每日坚果(E款)(生产日期:2026年03月27日,规格为500g/罐,委托商:合肥脆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中,经河南省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院检验,其霉菌项目指标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SY2026022211)。当事人共计生产284罐涉案批次每日坚果(E款)(其中出厂检验4罐),该批次剩余280罐产品全部交付给合肥脆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价:13.5元/罐,销售金额:3780元。因其中四种原料发票未能提供票据,有票据的有以下几项,根据成本分析表及投料记录显示:1、腰果仁26.50元/斤,共使用12斤;2、葡萄干7.50元/斤,共使用54斤;3、红提干7.00元/斤,共使用62斤;4、黑加仑葡萄干8.25元/斤,共使用48斤;以上成本合计:1553元,其余原料及包材成本,当事人均未提供合理票据证明。涉案批次每日坚果(E款)货值金额共计:3834元,违法所得:2227元。
当事人生产的盐焗牙签瓜子(生产日期2026年03月30日,规格:500g/袋,委托商:合肥脆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中,经河南省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院检验,其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指标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SY2026022211)。当事人共计生产246袋涉案批次盐焗牙签瓜子,其中5袋用于出厂检测,5袋用于委托检测使用,抽取样品10袋(抽检机构支付样品货款:140元)。该批次产品剩余226袋全部交付给了合肥脆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价:14.5元/袋,销售金额:3277元。涉案产品购进总成本价:3250元。涉案盐焗牙签瓜子货值金额3562元,违法所得167元。
综上,当事人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2394元、罚款85000元整的处罚;当事人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决定责令当事人停产停业的处罚。当事人生产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改企业作出以下处罚:1;警告;2;罚款捌万伍仟元;3;没收违法所得贰仟叁佰玖拾肆元;4;责令停产停业。
天眼查显示,合肥易尔佳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是一家以从事批发业为主的企业。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2条;开庭公告1条,立案信息1条。
来源:信用安徽、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