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
交通安全意识
做到
“守法规知礼让 安全文明出行”
有效预防和减少
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宿州交警对
2026年7月1日至7月31日
十辆宿州籍超速违法车辆
进行曝光
请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自觉摒弃交通陋习
安全文明出行

· 在此次曝光的超速车辆中,皖L89820在限速80公里/小时的道路上,超速至134公里/小时,超速67.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第1款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到100%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上述两种情形,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另外,根据《安徽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并处吊销驾驶证:(一)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百以上的;(二)两次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交警提醒
十次事故九次快
谨慎驾驶防意外
请广大驾驶人
一定要对超速违法行为
说“不”!
来源:安徽公安交警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