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现场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安徽一煤矿被罚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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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现场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安徽一煤矿被罚32万元

近日,据“信用安徽”网站披露,因涉及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等违法违规案,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集一矿被警告,并被处以罚款32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皖﹝淮南﹞煤监管罚﹝2026﹞111101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2026年6月23日至25日,现场检查时发现:1.3808采区运输上山南段现场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人工延风筒无措施,《3808采区运输上山南段修护安全技术措施》缺少风量验算及局部通风机使用维护表述相关内容;

2.矿未对3808采区运输上山及回风联巷巷修机机载断电仪甲烷传感器定期调校和比对;

3.230803机巷第三部带式输送机的驱动滚筒处设置的红外线式温度传感器未装设在滚筒轴向中部(装在距滚筒边缘约300mm处),不符合《煤矿在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安全运行规范》(NB/T 10048-2018)第7.6条要求;

4.东区副井提升系统(单绳缠绕式提升机),副井提升钢丝绳2026年4月24日更换,钢丝绳检测报告(报告编号:MACC-06-XGS-26-0075)为2026年4月28日出具,存在钢丝绳悬挂前,安全系数无实测数据进行校验的依据。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

5.360610机巷使用DC11076Y单轨吊机车运行路线最大坡度为18°,运人时使用的连接装置未进行安全系数校验,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五十二条第一项表13的规定;机车停车位置未设置轨道阻车装置,且该处顶板有淋水,轨道锈蚀较多、无防护措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二十六条第七项的规定;

6.360610机巷的DCR300/160Y(A)(2+2+3+3)单轨吊机车于6月10日开始使用,6月11日性能检测,6月17日出具检测报告;

7.2026年6月23日,现场对230803风巷掘进工作面进行防突预测,施工过程中出现吸钻、夹钻现象;

8.西翼-706m轨道石门联巷二道反向风门里侧巷道风速0.29m/s,进风分风口安装的风向传感器显示1.5m/s,未及时调校。不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第8.3条的要求;

9.-450m充电硐室中氢气传感器从2026年2月1日至6月24日未进行传感器调校。不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第8.3条的要求;

10.矿未将人员定位区域超员报警数据接入国家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1.《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七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4.《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七十三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6.《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9.《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淮南市应急管理局对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集一矿作出警告并罚款32万元的处罚。

天眼查显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集一矿 (曾用名: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集一矿) ,成立于2007年,位于安徽省淮南市,是一家以从事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为主的企业。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开庭公告6条,立案信息3条。总公司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据公司官网显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中煤控股、煤电新能源并举的大型能源企业,也是安徽省内四大煤炭企业之一。公司1989年12月开发建设,原为淮南市地方煤矿企业,2007年12月,公司A股在上交所成功上市。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