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7日,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征集打击劣质低价问题线索的公告,全文如下:
关于征集打击劣质低价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工作部署,深入整治“内卷式”恶性竞争,严厉打击劣质低价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保障广大消费者和合法经营主体权益,自即日起至2026年12月底,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劣质低价相关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重点征集生产、流通、线上线下交易中,以牺牲产品质量为代价开展恶性低价竞争的各类违法违规线索:
1. 产品质量违法线索:
经营者偷工减料、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未取得CCC强制性认证、不满足基本安全要求产品;企业隐瞒产品缺陷、不依法履行缺陷产品召回义务;建材、民生消费品、工业品存在质量缺陷,制售“三无”产品等行为。
重点关注新能源汽车、光伏、电池等重要工业品;电动自行车及零部件、家用电器、移动电源(充电宝)、儿童用品、家用燃气调压器等民生消费品;高强度紧固件、钢筋、水泥、电线电缆等建材产品;网络交易平台以明显低价销售的产品。
2. 价格与不正当竞争线索:
价格欺诈、虚假宣传;使用“一口价”“秒杀价”“亏本价”等噱头制造低价假象,隐藏运费、服务费等交易条件,存在“藏价”“暗价”;先提价后打折、虚构划线价、虚假优惠折扣等价格欺诈行为。
网络交易平台违规补贴促销,强制或变相强制商家低于成本销售、强制降价促销、自动跟价、要求“全网最低价”。
以超低价、亏本甩卖等噱头引流,宣传与实际交付商品规格、质量不符,误导消费者;通过傍名牌、冒用厂名厂址等方式,以劣质产品抢占市场份额;通过恶意差评、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打压同行,抢夺市场;虚构交易、刷好评美化低价劣质商品,误导交易判断;平台利用算法、流量管控等手段变相胁迫商家低于成本销售。
3. 认证领域违法线索:
列入CCC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
列入CCC目录的产品经过认证后,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的;
认证机构、实验室出具虚假结论或者出具的结论严重失实的;
获证产品及其销售包装上标注的认证证书所含内容与认证证书内容不一致的未按照规定使用认证标志的;
未按照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扩展,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行为;
认证证书注销、撤销或者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继续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
编造虚假材料骗取《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或者获得《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后产品未按照原申报用途使用的;
伪造、变造、出租、出借、冒用、买卖或者转让认证证书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的;
认证机构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的;
增加、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的;
未对其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或者发现其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不及时暂停其使用或者撤销认证证书并予公布的;
聘用未经认可机构注册的人员从事认证活动的。
4. 检验检测领域违法线索:检验检测机构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或者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样品的采集、标识、分发、流转、制备、保存、处置不符合标准等规定,存在样品污染、混淆、损毁、性状异常改变等情形的;使用未经检定或者校准的仪器、设备、设施的;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的;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的。
未经检验检测的;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或者未按照标准等规定采用原始数据、记录的;减少、遗漏或者变更标准等规定的应当检验检测的项目,或者改变关键检验检测条件的;调换检验检测样品或者改变其原有状态进行检验检测的;伪造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或者伪造授权签字人签名或者签发时间的行为。
5. 电梯使用、维保违法线索: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电梯;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开展电梯维护保养的(虚假维保、以修代保、记录造假、漏项等);电梯维保业务违法转包、分包或通过人员挂靠开展维保业务的。
6. 其他劣质低价相关线索:其他以牺牲质量安全为代价,开展恶性低价“内卷”竞争,损害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线索报送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线索应当尽量包含违法主体名称、经营地址、具体违法事实、相关照片、订单截图、交易记录等佐证材料,便于核查处置。
1. 网络平台:通过全国12315平台网站、12315手机小程序提交投诉举报线索。
2. 热线电话:拨打12315热线,反映相关问题线索。
3. 邮寄信件:将问题线索及相关证据书面材料邮寄至芜湖市鸠江区万春西路20号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241007(来信请备注:劣质低价线索举报)。
三、线索征集说明
1. 可通过实名或匿名,采取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鼓励生产经营者、企业内部人员、相关行业组织和社会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活动及行业“潜规则”。
2. 请举报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提供线索,举报内容需客观真实。严禁捏造、歪曲事实,恶意诬告陷害他人,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3. 实名举报应当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和有效联系方式,匿名举报应当提供能够辨别其身份的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保密规定,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7日
来源:芜湖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