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人民医院因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等被罚款4万元
安徽
安徽 > 资讯 > 正文

桐城市人民医院因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等被罚款4万元

近日,据“信用安庆”网站披露,安徽省桐城市人民医院被处以罚款4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桐卫医罚﹝2026﹞14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安徽省桐城市人民医院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未按规定执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四项,安徽省桐城市人民医院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安徽省桐城市人民医院作出警告并处以罚款4万元。

官网显示,安徽省桐城市人民医院创建于1949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综合医院。

来源:信用安庆、安徽省桐城市人民医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