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4日,无为市发布关于严查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的警示通告,具体如下:
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国家法律和消防技术标准对消防车通道的设置和管理有明确要求。但是,由于群众法律和安全意识不强、有关单位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各地堵塞消防车通道的现象屡禁不止。2026年9月23日晚间,我市某小区发生火情。无为市消防局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调派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处置。救援车辆抵达小区入口时,发现部分私家车违规停放占用小区唯一进出口的消防车通道,导致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消防车无法通行。所幸处置及时,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发后,消防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对违法停车行为固定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为了切实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现就有关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明确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消防救援机构将严格执法,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消防救援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对阻碍执行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
二、明确将违法行为纳入信用体系。消防救援机构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或者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的,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同时,建立健全单位和个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严重失信行为披露、曝光制度,依托“信用中国”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严重失信信息,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当前,我市住宅小区、背街小巷、商圈周边车辆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现象屡禁不止,消防安全隐患突出。在此,无为市消防救援局郑重提醒:消防通道绝非“私人车位”,更不是“闲置过道”,而是守护生命的应急通道。全市所有居民、车主务必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自觉规范停车,坚决杜绝在小区出入口、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面、安全出口等重点区域违规停放车辆、堆放杂物、设置障碍物。
下一步,无为市消防救援局将联合公安、城管、住建、交通等部门,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身边占用消防通道的消防安全隐患,共同守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特此通告。
无为市消防救援局
2026年9月24日
来源:无为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