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原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徐亮(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淮南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指定管辖,由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亮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徐亮利用担任淮南市田家庵区政府办公室科员、副主任,公园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区发改委主任,区科技局局长,副区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安徽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