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内控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华安证券被安徽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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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内控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华安证券被安徽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近日,因内控机制不完善、员工行为监督管理不到位,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安徽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全文如下: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一是内控机制不完善,不符合《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监机构字〔2003〕260号)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条;二是员工行为监督管理不到位,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安徽证监局

2026年9月8日

天眼查显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于2001年,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是一家以从事资本市场服务为主的企业。

来源:安徽证监局、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