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经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批准,宿州市埇桥区纪委监委对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谭现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谭现亮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违规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未按规定报告重大事项,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对待群众诉求,消极应付;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谭现亮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宿州市埇桥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谭现亮开除党籍处分;由埇桥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宿州市埇桥区纪委监委)
来源:宿州市埇桥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