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阜阳市推进“好房子”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阜阳市推进“好房子”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6日
阜阳市推进“好房子”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好房子”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持续提升人居环境品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锚定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设方向,统筹土地、规划、建设、金融等政策工具,分步推进具有阜阳特色的“好标准、好设计、好材料、好建造、好运维”“五好”住房建设。逐步健全“好房子”建设政策标准体系,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培育打造一批试点示范项目,推动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好房子”建设标准,有序开展既有住房改造提升,持续改善住房供给品质,加快形成多样化改善性住房市场。
二、主要措施
(一)坚持好标准,健全多层次技术标准体系
1.强化标准引领。完善房地产“一城一策”政策工具箱,落实《住宅项目规范》《安徽省好房子建设技术导则》,出台《阜阳市“好房子”技术导则》,制定“好房子”规划支持政策,优化阳台、飘窗、架空层、风雨连廊、车库出入口顶棚、公共配套设施等容积率计算规则。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企业、建材企业、行业协会,根据自身优势和市场需求,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好房子”企业标准、团体标准。(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资规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优化土地供给。遴选交通便利、教育、医疗等基础配套设施齐全的优质地块,将“好房子”标准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对已拍未建用地鼓励按“好房子”标准建设。(责任单位:市资规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房管局)
(二)雕琢好设计,彰显地域风貌与全龄友好理念
3.优化空间布局。紧扣阜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推行“小街区、密路网”模式,配建菜市场、托育、养老、健身等设施,打造15分钟生活圈。(责任单位:市资规局)
4.加强建筑风貌管控。加强对建筑色彩、高度和天际线控制等方面的管控,打造与城市整体特色风貌相协调的建筑。(责任单位:市资规局)
5.推广低碳设计。全过程贯彻绿色低碳节能理念,倡导“被动优先、主动优化”设计原则,加强可再生能源利用,全过程推广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新建住宅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广超低能耗建筑,鼓励屋顶绿化、雨水花园建设。(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6.提升精细化设计水平。充分考虑家庭人口结构和生活方式变化等因素,推广灵活可变的复合功能空间。推行科学化、精细化、模数化设计,合理设计房间面宽、进深、层高。优化房屋空间布局,大力提升复合功能空间和建筑隔音、保温、通风、防水等性能,鼓励采用同层排水、管线与主体结构分离等技术,提高住房维修便利度与适用性,优化居住空间“一老一小”全龄友好舒适度设计。(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资规局)
7.推动数字家庭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型信息技术,拓展住宅设计智能化应用场景,为智能家居、智能技术的安装与应用合理预留空间,加强管网布线、配置配套设施,推动建设智慧住宅、智慧住区、智慧服务。(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市城乡建设局、市资规局)
8.推动多元化住宅产品供给。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考虑不同居住习惯、不同年龄段、不同经济能力等群体的需求,设计研发符合市场定位的“好房子”产品,满足多样化住房需求。(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房管局)
(三)甄选好材料,推广应用绿色优质建材
9.提升建材品质。材料的选择应考虑建筑物的使用环境、功能要求和维护条件,合理选择品类、规格和性能。材料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韧性、耐腐蚀性和抗老化性能,满足建筑耐久性设计要求,大力推广绿色建材,鼓励大型国企发挥“链主”作用,支持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绿色建材、建筑企业,推动建筑材料生产与应用协同发展,促进绿色建筑建材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工信局)
10.升级设备设施。推广住宅建筑外立面采用干挂石材、金属、陶板或其他铝板、保温结构一体化、墙体自保温等高品质材料。选用耐久性好、运行稳定、易维护的电力、燃气、通风空调、给排水、电梯、消防等机电设备。鼓励各地积极选用智能、高效、绿色的电梯、空调、照明等设施设备,推广应用成品系统门窗。(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房管局)
(四)抓实好建造,强化科技赋能质量管控
11.推广新型建造方式。强化科技赋能,推动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深化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加快推动建筑业与先进制造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大力推广应用智能建造、绿色建造、装配式装修。强化中国建造(安徽)互联网平台、智慧工地平台应用,提升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的规模应用。(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12.严格质量管控。加强施工图审查,将防开裂、防水、防串味、保温、隔声、电梯等纳入审查重点,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压实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精准化防控,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实施举牌验收。推行工法样板引领、交付样板引领,落实业主开放日制度,严格竣工验收管理,鼓励“好房子”项目创建优质结构、优质工程,建设单位要将档案相关费用列入建设工程造价。(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五)做优好运维,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13.深化物业服务管理。以党建引领赋能物业管理,持续运用物业服务质量测评和企业信用评价等监管措施,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推动属地落实“镇街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和物业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常态化联合巡查和快速响应机制,扩大“市智慧物业监管平台”应用覆盖面;探索“物业+生活服务”模式,积极向养老、托幼、家政、文化、健康等领域延伸拓展,打造多元化、差异化的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六)共建好社区,推进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提质
14.打造完整社区。按照完整居住社区标准、15分钟社区生活圈要求,统筹规划社区综合配套资源,合理布局公共服务、商业配套、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养老托育等设施,提升整体宜居性和便利性。结合城市更新,实施老旧小区提质改造,全面提升老旧小区品质。(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市城乡建设局、市资规局)
(七)聚力好品质,扩大改善住房有效供给
15.推进城市危旧房改造。鼓励支持居民开展自主更新,推动老房子向安全可靠、舒适宜居、设施完善的“好房子”转变。(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市资规局)
16.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品质。坚持以需定购、以需定建,通过收购、改建、盘活存量房屋和存量土地,以及适当新建等方式优化保障性住房供应。完善保障性住房项目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打造经济实用、功能完善的居住空间,为市民提供拎包入住的租赁“好房子”。(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好房子”建设工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先行先试,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和措施。强化用地、用能等要素供给,打通项目全流程审批绿色通道,确保项目早落地、快推进。(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要加快研究制定“好房子”支持政策,强化财政金融支持,落实落细房地产金融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阜阳金融监管分局、人行阜阳市分行、市公积金中心)加强示范引领,加快打造一批“好房子”示范样板;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培训研讨、现场观摩、项目推介等形式,引导公众参与“好房子”建设工作,提高全社会认知度、关注度、支持度,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房管局)
来源: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