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9月,亳州市网信、公安等部门持续深化网络谣言治理,清理网络谣言信息75条,行政处罚75人。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网民李某某为吸粉引流,在短视频平台编造发布“出来了32份报告,有21个不是亲生的”不实信息,引发网民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已依法给予发布者行政处罚,并责令删除不实信息。

2.网民吕某为博取流量,拍摄仓库货物倒落画面配文“亳州地震了,屋里都震倒完了,吓死几个宝宝”在网络平台发布,编造涉地震不实信息,引发网民恐慌。已依法给予发布者行政处罚,并责令删除不实信息。

3.网民刘某为博人眼球,在医院就医时摆拍视频,配文“没有钱花了,卖两个腰子,能(弄)点零花钱”在短视频平台发布,编造不实信息。已依法给予发布者行政处罚,并责令删除不实信息。

4.网民代某某因怀疑其他中介公司抢夺其客户,编造发布“有房票也买不到房子,要从中介那里加钱才能买到”不实信息,引发网民关注。已依法给予发布者行政处罚,并责令删除不实信息。

网信、公安部门提醒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任何网民都应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欢迎广大网民参与监督举报,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网信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
来源:“网信亳州”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