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一会计事务所帮助代理企业少缴税款被罚20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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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一会计事务所帮助代理企业少缴税款被罚203.4万元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相关部门推送线索,依法查处涉税中介含山县宏宇会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及其实际控制人张大宏帮助所代理企业虚列成本造成少缴税款案件。

经查,2022年至2024年,涉税中介含山县宏宇会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在为马鞍山云关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提供涉税服务期间,提出以虚列成本等方式帮助企业少缴税款的税收策划方案,通过编造虚假员工工资表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违规列支,造成上述3户企业少缴税款共计339万元。2025年12月,税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根据其所代理企业少缴税款,对含山县宏宇会计事务所(普通合伙)作出处以罚款203.4万元的处罚决定;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对含山县宏宇会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及其实际控制人张大宏采取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等措施。同时,税务部门依法对其所代理的3户企业进行了处理,追征少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目前,涉案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涉税中介机构应恪守法律红线,强化守法诚信意识,依托合规执业拓展市场。各类经营主体选择涉税服务机构时应审慎甄别,自觉远离各类违规“节税筹划”。税务部门将持续依法查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维护国家税收安全,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来源:“安徽税务”微信公众号